此前該案已在玄武區法院一審,原告北京網電博通公司敗訴后不服,提起上訴。
案件的爭議焦點就是域名 “114.cn”的歸屬問題。網電博通公司出庭應訴的是員工鄭敏杰,他帶了厚達上百頁的證據材料。鄭敏杰說,他所在的網電博通公司早在2008年就向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申請注冊“114.cn”,當時被告卻稱該域名是“預留域名”,也就是說不允許個人和企業注冊。
但此后網電博通公司發現,“114.cn”域名被中國電信江蘇公司注冊成功,而江蘇電信申請是在網電博通之后。因此,該公司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告到法院,認為根據2004年11月原信產部出臺的《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》規定,域名應遵循“誰先申請誰先注冊”的原則,網電博通申請“114.cn”在先,該域名應屬于該公司所有。由于此案涉及江蘇電信,所以官司選在了南京開打。
此次二審,被告方面沒有派人出庭,法庭成為鄭敏杰一個人“演說”的舞臺。他拿出了自己在北京、天津等地打官司的判決書,聲稱近年來已在多地向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起訴訟,目的都是追討網絡域名的權屬。
原來,從2003年起,鄭敏杰個人及網電博通公司,都通過一些注冊公司向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提出申請,要求注冊很多簡單易記的域名,包括“120.cn”、“114.cn”等,但都被以這些域名是“預留域名”為由拒絕。
“預留域名為什么會被其他公司注冊?”法庭上,鄭敏杰不斷重復這個問題,他認為是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違反“先申請先注冊”原則,故意開口子讓其他公司注冊。
但是,此案更復雜的是,江蘇電信在一審中聲稱,該公司并未申請注冊“114.cn”,可能是有人冒用該公司的名義申請注冊,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,“114.cn”也被注銷。
由于案情復雜,此案沒有當庭宣判。
“域名爭奪戰”背后隱藏巨大經濟利益
網電博通為何對“114.cn”這個域名如此“念念不忘”?鄭敏杰向記者坦承,因為這個域名代表著巨大的經濟利益。
“‘114’這個數字簡單好記、社會知名度又高,當然值錢。”陪同鄭敏杰出庭的一男子向記者表示,一個好域名的價值可值數百萬元。
鄭敏杰其實是個“域名投資人”,也就是專職尋找一些好域名進行注冊,然后再向有意向的公司出售。
記者查詢資料發現,現在的新浪微博域名是“t.cn”,最先申請人就是鄭敏杰。后來,他僅以數萬元的價格將該域名出售,新浪又以超過500萬元的價格將這個域名買走。
“g.cn”是谷歌買來的,“z.cn”是卓越網買來的……“在互聯網域名注冊和交易圈,這樣的交易經常出現。”一位多年從事域名投資的人士告訴記者。
這一切,都跟域名的作用有關。在互聯網上,域名是最主要的尋址方式,類似于互聯網上的門牌號碼。網民上網,第一件事就是輸入域名。所以,簡單易記的域名就成了搶手貨。更多關于云服務器,域名注冊,虛擬主機的問題,請訪問三五互聯官網:m.shinetop.cn